山东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
专家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
根据本协会工作需要,经秘书长提议和理事会研究决定成立专家委员会。
一、本协会的专家委员会是为行业服务、为会员服务的技术团队,承担协会委托的学术性研究、专项课题研究、标准规范起草、重新鉴评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问题研究。
二、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来自于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,以会员单位人选为主,根据需要也可聘用非会员单位人选。秘书处负责资格审核和遴选提名,并提出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人选,报理事会批准后正式产生,受协会秘书处直接领导,由秘书处代表协会颁发聘书。
三、专家委员会成员任职期为2年,任期届满后重新聘任,可连选连任;秘书处每年将组织一次综合考评,需要调整、需要变更或增补时由秘书处提出建议,经会长办公会批准;
四、根据工作需要,第一届专家委员会暂定9人组成,可视情增加;
五、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包括机动车专业、资产评估专业、法律专业的专家、以及有实践经验的技术鉴定、事故车定损、二手车鉴定评估专家;
六、专家委员会的职责:接受协会委托,对以下专门性课题进行研究,并向协会提交报告书;
1、机动车鉴定评估理论
2、机动车鉴定技术和评估方法
3、机动车鉴定评估专业人员职业(岗位)标准和证书体系;
4、机动车鉴定评估技术性团体标准、操作规范;
5、对被投诉的机动车鉴定评估结论和意见进行重新鉴评;
6、二手车质量认证体系专项研究;
7、协助秘书处回复会员技术方面的咨询
七、专家委员会的运行管理
1、专家委员会各委员均为兼职,按任务书的约定,由协会按劳劳务形式支付劳动报酬;
2、对研究型课题和重新鉴评项目,采用项目承包的方式,由秘书处下达任务书,任命项目组组长,指定成员;由组长全面负责;对研究成果和重新鉴评结论由秘书处组织评审验收;根据任务书约定结算劳务费;
3、专家有义务免费协助秘书处回复会员单位的咨询;
4、一律按义务劳动不,组组长和成员均由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、专业方向、便于工作等条件指派,各方面条件相同时,也可采用轮换制。
5、研究课题成果的所有权归协会所有;
6、各位委员应按照任务书努力完成任务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坚持客观公正立场、发扬实事求精神、做到清正廉洁、不徇私情;协会将尽全力保障各位委员的权利和利益;
八、秘书处负责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,制定合理的劳务费标准,负责研究课题的成果转换和宣贯推广工作。
九、作为协会技术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,协会将在专家委员会之外另设专家库名册,具体事宜另行公布。
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日
山东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
专家委员会名册
姓 名 | 所在单位 | 拟任职务 |
卞良勇 | 山东交院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| 主任委员 |
樊玉建 | 潍坊鼎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| 副主任 委员 |
路好顺 | 淄博众智车辆评估有限公司 | 委员 |
马振勇 | 烟台正恒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| 委员 |
付 宾 | 山东品质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| 委员 |
郭玉军 | 东营市天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| 委员 |
王玉永 | 枣庄市诚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| 委员 |
王晓苒 | 山东中立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| 委员 |
盛庆刚 | 济宁恒轩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| 委员 |